一审法院判定证据不够,侦查要多久
关于“一审法院判定证据不够,检察院若要继续侦查是否不放人及侦查时长”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五条分析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(2018年修正)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:“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,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,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,也可以自行侦查。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,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。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。”结合问题,一审证据不足后检察院继续侦查,若犯罪嫌疑人处于羁押状态(如逮捕),侦查期间不会放人,因强制措施未解除;若为非羁押状态,也需配合侦查。侦查时长严格限定为1个月次,二次为限,超期则需变更强制措施。结论:检察院继续侦查时若嫌疑人被羁押则不放人,侦查期限1个月次,最多2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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